当我们死后,我们的微信和QQ号怎么办?能被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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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我们来扯一个严肃的话题,当我们死后,我们的微信和QQ号怎么办?

  

  在还没有微信的时候,很多人就讨论过类似的话题,并且畅想过老了以后的场景,“当我们老了,看到QQ上的好友头像,一个又一个的按掉之后,或许再也不会亮起来”。当时,大的讨论大多是属于一种“煽的调侃”,其实在内心深处,并不会觉得在死了以后,QQ要作为一个多么重要的事情去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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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随着互联网现实生活更多的结合,微信和QQ作为一个虚拟性的产品开始成为了人们重要的“财产”之一。

  

  最单的例子微信和QQ都有“钱包功能,并且有相关的理财产品。假如哪一,你发生了不幸,那么你在微信和QQ钱包里的怎么办?又该如何继承?

  

  而相关的东西会有很多,比如游戏里的虚拟财产——金币、装备等等,这些都可能是耗费很多资金精力累积的,再比如微信公众号,很多微信公众号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粉丝,发一条广告动辄十数万,这个极具吸金能力账号又该怎么处理?

  

  查了一下目前国家对于“虚拟财产”的相关法律,由于网络虚拟产品的遗产继承问题比较复杂,至今还没有明确的司解释法律界目前仍无定论,有些认为是可以继承的,但有些则认为不可以。目前,流的观是依照《继承》,对具有人身性质网络遗产不可以继承,如个人工具QQ、MSN、网络ID等。而没有人身性质网络遗产则可以继承,如网上铺、作品版权和游戏币等。

  

  在此基础上,使得很多网络虚拟财产的最终所有权都流向了网络供应的口袋。比如像腾讯规定微信和QQ的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有使用权。如果QQ号3个没有登录,会自动注销,号码公司所有。

  

  很明显,无论是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还是腾讯方对于产品所有权的规定,都已经严重不适用于现在的产品发展逻辑,尤其是当一个虚拟产品被融入更多现实生活元素之后,相关的问题已经非常突出。最起码,账号虽然可以归网络公司所有,但上存的网络公司显然没有办法进行处理。

  

  实际上,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相关的网络虚拟产品继承的事情已经比比皆是。

  

  在2011时,就有媒体报道过一则案例,“女士老公先生一场中丧生,徐先生的QQ邮箱里保存了大量有关两人恋爱结婚期间的件、照片女士想要整理这些件和照片,以留作纪念。但是,QQ密码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问题。”虽然最后,通过和腾讯女士拿到了QQ号,但这并不是最终问题的解决办法。难道每一个想要继承的人都要跟腾讯?

  

  关于网络虚拟财产,已经越来越多的引发内外的关注。2003,联合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数字遗产的宪章》指出,对于具备一定审美价值思想价值网络内容,在法律规允许的条件下,不许任何人或者机构进行删除和破坏。在当时,规定的出发还是对于数字遗产内容的保护上,但在现在,网络虚拟遗产已经具备了强烈的个人属性,不论是否有没有审美价值思想价值,它都不应该被单删除了

  

  对这种情况,2010美国俄克拉何州通过了一项法律,为网络遗产正名,保护网络遗产归属,将网络财产也纳入遗嘱执行围中。立希望这项法律能够提醒人们关注自己去世后的网络财产处理问题,立者承认虽然这项法律与现有的虚拟服务协议存在冲突,但他们认为所有权人在去世后这些虚拟财产仍具有价值,应该得到妥善处置。

  

  在更早的2007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爆发校园枪击案之后,Facebook便意识需要改变处理已故用户账户方法,并且提供了一种方法来纪念已故用户。继承逝者网络虚拟遗产的第三方无逝者账户当作普通账户来用,只能去上发表评论进行“缅怀”,如此就不用纠结到底谁才有权利使用此类账户,可以避免把责任扛在公司身上。同样这种人性化的做,深得用户好评。但在此之前,当确定某用户已死之后,Facebook便会删除相应的账户

  

  而在内,目前跟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最为相关可能就是“网络遗产托管服务”。

  

  你可以将自己的托管物如QQ的密码写入,然后设计一个数据作为提取密钥。网站会定期发邮件给你,看看你是否还好好地活着,你必须回复这些邮件,告诉他们你一切都好。如果有一,你不再按时回复了,网站就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发送更多的确认邮件,如果仍然不回复,那么你就会被网站假定为死亡或者是生命垂危,你之前存在那里的那封含有密钥的电子邮件就会被发到你指定的对象那里。

  

  但目前这种方式并没有得到大围的推广,原因在于这种方式太过于复杂,网络虚拟财产意识并不是很多人具备。如果有一段时间你忘记回复邮件,那么你的亲友很可能就收到了你的财产密码,而那个时候,就涉及到了隐私相关的问题

  

  最搞笑的是,前两看到一则相关的新闻也是讨论微信和QQ继承的文章专家给的建议是,“把相关产品写进遗嘱”,真的是好专业、好权威,果然不愧是“砖”。

  

  我们虽然都不想,但迟早会有一我们需要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和被继承的问题,而随着互联网生活的快速融入,这个问题会放的越来越大,到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

  

  文章最后发一些牢骚。

  

  如果说国家法律规对此仍是空白属于世界性的难题、很多国家都存在还可以让人理解,那么贵为两会人大代表的那些互联网公司大佬,似乎并没有相关的提案——在2010左右,有人曾经提出过。即便这同样可以被理解,那么是否内的互联网公司能够像Facebook那样,通过公司行为去做一些有益于逝者事情。最起码,可以让每个人在逝去以后,可以证明自己曾经真的在这个互联网充斥的世界存在过。

  

  “想TA的时候,开他的朋友圈看看”,或许这才是散发着人性环的“科技”,这也才算是我们清明对于逝者最好的祭奠。

  

  【钛媒体作者介绍:杨君君,微信公众号:yangjunjun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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